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一、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1、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要求是什么,希望仲裁机构支持怎么样的诉讼要求。对于劳动纠纷案件来说,

2、请求事项一般包括,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安排休年休假的折算工资、提成、年终奖等。最终的请求事项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并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才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范例: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因为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所以一般在工伤认定时,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需提起以确认劳动关系为请求的劳动仲裁。

2、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瑕疵履行劳动合同或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仍愿意继续工作时,可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范例: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有特定的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元

5、请求支付赔偿金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元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旦主张赔偿金,则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

6、请求支付代通知金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年????????? 月至????????? 年????????? 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元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次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仲裁申请时效。

8、请求支付加班费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年????????? 月至????????? 年????????? 月未予支付的加班费(差额)????????? 元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详见之前的博文《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9、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范例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年????????? 月扣发的工资????????? 元及25%的额外赔偿金????????? 元,合计????????? 元

范例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年应休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元

范例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年????????? 月病假期间工资????????? 元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要求其足额支付,并可要求拖欠或克扣部分25%的额外赔偿金。

带薪年休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工资未依法按时足额支付的,均可要求其足额支付。

10、请求补缴社会保险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会保险金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未参保或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提起此仲裁请求,且不用考虑仲裁申请时效的问题。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可要求其做相应的补偿。

11、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等

范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合计????????? 元

因不同的事由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则请求事项各有不同。这里只说明一些常见的请求事项,且难以穷尽各种细节。实践中,还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咨询专业人士,有条件的可请其代书,以期走好第一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首先要写清楚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所谓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就是申请人想要解决什么劳动争议、想要得到怎样的解决、获得怎样的补偿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写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时,一定要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写清楚明白,从而保障自身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仲裁。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规定,对于停工的项目,施工方应该在两个月内提交停工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
      劳动者尤其是体力劳动者,会从事体力强度大或者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会不小心受伤,有时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高额的手术费用,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获得所在单位一定程度的赔偿,就会减轻经济负担,因此许多人想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获得工伤赔偿,对于工伤...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省的经济发展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现代建筑带来的便利。但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就会引起人们财产损失和对人身的损害,而福建省的工程质量纠纷也并不少见。那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司停产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办理用工登记
      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解除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若合同时自然终止的,那么一般不会发生纠纷,但是若是约定终止,或者是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会想到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工程的使用者会向发包方索赔,若果该工程质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则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对于工程已投入市场使用,有些承包方会拒不承认存在存包关系,这是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单位可以辞退,如果你的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