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1、是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2、是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3、是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5、是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的,这就是对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使用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贷款,而且贷款人还需要依法经营土地才可以。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在房屋买卖,卖方需要交出房屋,买方需要支付交款,之后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在办理完这些事项后,房屋的受让方需要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拥有国土证证明这块...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检过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 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向我国公民征收土地很多时候都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在征收土地的过程当中,有很多问题是需要当地政府提前就拟定好相关解决方案的。而大多数的普通民众都只过多的关注于自己被征收的土地能够获得国家补偿的款项,却忽略了国家征地补偿规定的其他的一些至关重要的...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如果需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公民是不能够拒绝的,并且,公民是需要积极地配合政府的工作的。当然,政府也并不是白白的征收他们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忠县征地补偿的...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是指开发商就被征地人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是指开发商就被征地人作出的一种房屋赔偿,现在很多楼盘里面都有回迁房。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也是存在回迁房的。当然不同地区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地方都不一样,那其中农村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能买吗? 回迁房...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想要发展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改革,征收土地包括城市用地、农村的耕地以及林木果树类等等,征收任何一种土地都需要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因为林木和果树的种类、生长期不同,所以各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的标准很难统一,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国...


·经济仲裁地域管辖权按照怎样的原则分配?
      经济仲裁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


·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一、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年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