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往往会损害到农民的利益,农民赖以生存的就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往往会损害到农民的利益,农民赖以生存的就是土地。政府将他们生活所用的土地征收了,就要给出足够的补偿。在无锡,政府所给的补偿就是农民安置房,不仅如此,无锡还出台了关于无锡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的文件,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一文件。


一、关于无锡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的文件

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区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 县)、 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市区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征地拆迁安置住房是指用于安置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土地) 上被拆迁户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的政策性住房。

2、 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符合下列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上市交易:

(一) 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 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三) 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

(四)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标准缴存到位;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的上市交易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 安置房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安置房所有权人持补交土地收益等费用的凭证以及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与受让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到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三)安置房转让双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受让人申领注记为安置房上市转移的不动产权证。


4、 简化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手续, 在拆迁安置房上市申报表上加盖 “ 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 ” 作为审批依据。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以该宗地内第一次办理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手续的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5、 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时补交的土地收益等相关费用标准由市住建、 财政、 国土、 物价部门以及所在区人民政府适时核定,报市人民政府确认后公布执行。

6、 各区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的安置审核和结算工作,完善历史遗留项目 的建设手续,加快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初始登记的办理,审核并公告确认征地拆迁安置住房项目的安置时间,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

7、本通知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 起施行。

上市交易的办理流程,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等方面的事宜。可以看出,无锡市人民政府对无锡农民安置房的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允许其在一定条件内进行交易,且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用于改造并建成其他建筑。改建征用土地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对被征用土地方进行征地补偿,然而有很多人对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都不太了解。那么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在下文中将带来与征地补偿标准有关的介绍。一、征地补偿最低...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 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是否合法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 开公司不仅仅需要充足的资金,良好的合作团队,明确的市场定位,还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地方作为公司地址。当公司要扩大或是要搬迁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注册地址的问题了。那么,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就带您了解一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 办理注册地...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从批发之日起70年,依据土地法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要怎样计算?土地使...


·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大多数买的房屋都是属于商品房。在购买房屋后,需要及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此后,购买人可以排他性的使用该商品房。虽然商品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归属于购买者所有的,但是两者是存在差异的,具体来说,商品...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单纯转让手上的土地使用权,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否则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办...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现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尤其是农村地区更为普遍,而政府征收土地往往是为了大型工程的修建。虽然说在被征收了土地之后,政府会给予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由于很多原因,很多农民还是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的。那么,...


·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在异地离婚的,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是异地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
      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可以吗?现在许多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并不能对号,许多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的办公地址上市找不到相关公司的,许多人就会认为这些公司是皮包公司,其实不然,他们有些公司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不在公司注册地址办公。那么不在注册公司办公可以吗?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一、企业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