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采取强强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2、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3、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6、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标准按照每日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生活费等。
3、造成公民死亡,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度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4、导致公民精神损害的,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严重的应该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该返还财产并给付相应的赔偿。
三、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是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和第57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是执行医疗机构工作的职务行为,由于职务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因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医疗机构就须承担其医务人员的替代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得以自己没有选人不当或者已经尽到监督职责而推卸损害赔偿责任。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体执业的医务人员应当自行对自己的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个体诊所,这类诊所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为您提供了及时方便的医疗环境,但由于水平限制等因素,个体诊所也成为医疗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个体可以开办诊所,因此,在个体诊所因诊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时,其损害赔偿责任由个体诊所医师承担。
由此可见,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一审不服的话,可以提请上诉。但是如果法院对错误的裁决执行了,导致当事人发生实际损失,则符合了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医院作为侵权责任主体,也应该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医疗司法鉴定陈述材料应该怎么写?
      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为下一步理赔做好准备,患者通常要进行一个医疗司法鉴定。做司法鉴定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并提供鉴定材料、书面陈述材料等。要想得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鉴定结果,写好陈述材料非常关键。那么医疗司法鉴定陈述材料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但是很多医护工作人员并不清楚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矢口否认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2023
      医疗事故有什么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医疗费赔偿限额是多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额是要看保险合同里...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1、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往往会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这个过程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最好是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么如果请律师,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了?我们下文做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医疗纠纷一般处理起...


·医疗费赔付标准:
      医疗费赔付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医疗事故赔付标准: 1、...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推定原则 1、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