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知道,离婚少不了财产的分割。现实生活中,无论离婚双方属于哪一个城市,为了防止日后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一般离婚双方都会就此内容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虽然我国的法律中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书写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具体怎样写,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以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为范本,为您进行介绍。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____处,分别为: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

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

其中,坐落于___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_______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

坐落于____________及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

(二)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出售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房产所得款项中____________归女方所有。

(三)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________元,用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清偿;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所借债务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偿还;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二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之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签名:_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实践中,离婚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纠纷,以及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事宜,都会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约定,然后签订一份协议书。与此同时,您在准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时候,可以参考文中介绍的关于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进行参考。其中不管是上海,还是其他城市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并没有区别,只是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同罢了,因此,您多注意一些就可以了。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
      一、离婚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


·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而且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因此,我国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保密的范围、事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违反我国的保密法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在实际案件中,该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呢?具体来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一、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吗?
      一、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吗?1、 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2、 提起公诉方面由检察院管辖,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还可以提自诉。3、 审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 级别管辖的话,是由基层法...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重婚和离婚是可以一起告的;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二、认定重婚罪满足什么条件1、重婚罪...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重婚罪怎么处罚?
      一、根据刑法规定男方重婚罪怎么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当中所明确作出的刑事方面的犯罪规定。二、如何认定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一、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


·独生子女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独生子女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首先需要说明,二孩政策施行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明,二孩证施行前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证的,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等。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都可以将婚姻维持下去,如果夫妻双方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可以选择离婚。但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已经生育有子女,离婚后,子女必然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因此许多夫妻对法律中关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比较关心,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男女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要是不幸去世的话,此时这个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