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同时,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 因此,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全国性报纸上看到年度报告摘要,也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看到年度报告的全文。
在年报具体披露日期的确定上,交易所出于均衡披露上市公司年报的考虑,一般会事先与上市公司协调并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披露日期,以保证年报披露有序进行。披露日期一旦确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作变更。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均衡分布披露的原则,在年度报告摘要披露的规定时间内,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上市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那么上市公司的年报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编制出来?注册会计师需要多长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呢?一般而言,投资关系比较简单的公司一般20天左右就可编制完成,但长期投资单位比较多的上市公司取得投资对象的数据资料才能进行合并报表,因此所须时间较长。
因此,会有一些公司要到4月底才能公布年报。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根据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交易所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各上市公司披露的时间顺序。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年报都是在每年的12月31日号左右公布的,一般会公布在各大证券网站、门户财经网站上,百度一下“上市公司名字+年报”即可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综上可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是相对固定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左右。另外依法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并准确的披露信息是有很有必要的。更多相关上市公司披露时间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有哪些
      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有哪些,如何应对风险?一直以来小企业融资都是一件比较的困难的事情,但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应运而生了一批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其实作为这种类型的企业,风险是有不少的,当然对于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也是有一些相应的应对措施的,那么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有哪...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资金的需要,会选择融资,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当然融资也不是唯一的获取资金的手段。企业在有融资的想法时,就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在众多的融资手段中,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手段,希望能够顺利的完成融资,但是到底有...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务侵占方面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不需要签订合同,可以直接报告总公司后申请相关事项的处理。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我们都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我们遇到相关困难时,我们就可以利用五险一金得保障,以减少我们的损失,降低了很多事情的风险,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确认为公伤,就可以用工伤保险来治病,五险一金好处很多,那么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 一、五险一金的含义 五...


·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资?
      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资?现如今,随着毕业生的人数越来越多,毕业生的就业率越来越低,面对低就业率,人们往往会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让自己跻身于这个社会中。创业当然就涉及到融资问题,由于毕业生最大的特征就是经济能力低,所以往往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如何进行互联网创业企业融...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
      民企作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存在哪些问题?最近几年,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步伐加快,已经超过国企成为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体。在取得这一成绩的同时,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中还存在各种问题,下面我们就具体和您说说这些问题和障碍表现在哪些方面。 1、缺乏海外并购经验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海外的并购发...


·公司法院起诉过程
      公司法院起诉过程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一、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的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可以,只要法定或者是约定解约事由出现,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出现劳动者严重失职、有重大过错或者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总公司就可以进行解约。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主要是: 1、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