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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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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
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则认为复发是疾病的转归,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疾病的复发率为20%。经法院审理,通过对术前谈话记录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认定当初医患双方的术前谈话告知内容不完善,其缺陷就在于没有将施行手术可能导致病情复发的后果告知患者,最后法院判决医院在履行手术风险告知义务过程中未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周某经济损失1万元。
2、医疗服务中存在瑕疵引发的纠纷
《条例》在第二章的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中规定了多项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法院通常对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审查。如“人工盲童”案,在全国数家妇产科医院发生,由于婴儿在出生时发生呼吸窘迫的危险症状,医院采用吸氧办法抢救,但眼睛却出现了视网膜病变的问题。
在江苏无锡的一例“人工盲童”案中,虽然经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无锡法院认为吸氧是抢救婴儿的必要措施,但医院对吸氧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不全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该不足与视网膜病变虽然没有因果关系,但却对婴儿疾病的预后有一定的影响,医院应对不足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由于未对当时使用的药品及液体保留和封存,私自涂改病历等原因使医院在处理事故中存在程序错误,导致医疗服务存在瑕疵而承担赔偿责任。
3、患者对医疗行为的误解引发的纠纷
医疗活动是一种有高度风险的活动,更多需要医师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探索和诊疗。虽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但有些疾病现代诊疗技术无法完全治愈并且在医疗活动中某些不良后果的出现是根本无法预见,也是防不胜防的。有些情况下,即使医方不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失行为,进行医疗活动时也可能发生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医疗行为过分的依赖,而对医疗风险却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当这些医疗行为的损害后果发生后,患者因与医方对医疗行为认识不一致引发医疗纠纷。
医患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还是比较严重的,需要政府以及人民群众一起努力解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高人民和医生的素质,提高医院方面的威信度,让人们能够对医院有所信任,能够让医生更有耐心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讲解。医患纠纷分类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今后遇到这些问题的话一定要耐心的去处理。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一、哪些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


·经精神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
      经精神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同期性精神病。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器质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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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医调委鉴定费多少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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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规定,在日常中,当他人因驾驶不当,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对方有义务对我们支付医疗费用。而在日后中,由于该事故落下程度较重的病根,也可以到市级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要求对方赔偿其他相关费用。那如果说,有些人不服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怎么办呢...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
      医患协议司法确认存在哪些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单位介入进行调节等,但很多患者由于过分依赖司法力量,故而会财务司法确认的办法,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确认处理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医患协议司法确认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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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闹入刑的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医闹的概念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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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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