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需要当事人先对离婚相关事情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若没有书面离婚协议书的话,视为离婚材料不齐全,此时是无法顺利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的。而具体关于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相信对您会...


·一、离婚纠纷转移财产答辩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纠纷转移财产答辩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全部家庭财产归被答辩人所有,所有债务均由被答辩人承担。《离婚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具体在什么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答辩人也就没有依据要求答辩人现在办理房...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不得不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可能会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有的时候双方都逃避抚养义务。那么实践中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婚姻家庭中,离婚是一个您都不想发生,但却有时有发生的事。当婚...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有可能是全给了,有可能是给一半,这个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没有,那就是需要承担一半。这是合法的,也是作为父...


·一、结婚一周离婚的话彩礼该怎么办?
      一、结婚一周离婚的话彩礼该怎么办?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让对方归还自己的彩礼。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司法解释,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1. 双...


·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那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一旦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另外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金额是多少的呢?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


·村民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是否犯法
      村民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是否犯法 一、村民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是否犯法? 在农村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并不犯法。 《森林法》 第二十九条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