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买房政策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新的一年当中杭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楼市政策,这些新政策的出台也对杭州市二手房市场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杭州楼市情况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杭州市的二手房市场中二手房买卖政策也更受人们关注,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杭州买房政策。
一、杭州二手房税费新政
首先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政策为: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米以内1%、90平米---144平米1.5%、非首次2%、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下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产满2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二、杭州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最低首付款比例新政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其中,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的总和由之前的40年放宽至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将降低至购房总价的20%。而此前,在本市购买二手房,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款的30%;而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款的40%。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款的50%;不符合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省市公积金对此次针对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上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市级公积金在首付比例上仍然对购房面积设置了门槛。比如针对购买二手房的首套房的,省公积金仅有房龄年限的限制:房龄为5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杭州市公积金的规定为: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也就是说,二手房房产证上的时间为1996年3月7日之前的,最低首付至少四成。而省市公积金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经还清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省直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的“还清购房贷款”,包含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而今年2月2日央行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居民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相比 于一手房来说,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限制更多。
四、公积金异地贷款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了一份《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也是对“杭十条”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落实细则。总的来说,就是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需要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
(3)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同样,在杭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也需要按购房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以上是的我们整理的杭州买房政策的内容,杭州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放宽至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也降低了,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在二手房买卖上的也不相同,异地职工也需执行杭州市的公积金政策,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一、已网签但合同没备案可以退房吗?
      一、已网签但合同没备案可以退房吗? 不可以的;具体的要看实际的情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查封吗
      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怎么办?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利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来对抗新的房东,如果协商不成,还是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持自己的租赁合同有效,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 找中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中介公司的报纸广告、房展会、中介公司的门店、中介公司的网站、亲友的介绍。而目前京城中介市场中“放心中介”已成为一种品牌。如何辨别放心中介,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最直观的是看该中介公司是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


·子女协商继承房产协议范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协商继承房产协议范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


·租赁房子注意哪些1
      租赁房子注意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各地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支持房屋的减免,但是必须是当地已经出台了相关支持减免的政策,否则的话也是不存在着的,疫情期间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因为疫情不能及时交房租,可以要求缓交房租,还可以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二、...


·如今很多大城市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因而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进
      如今很多大城市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因而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进行限购,但对于一些人来讲,此时虽然自己不具有购房的资格,但也会想办法来购房的,比如借名买房,也就是借有资格购房的人的名字来达到自己买房的目的,那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