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二、转租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由此可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或受转租人再行转租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三、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小屋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最重要的也就是要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并且转租要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进行。由于转租之后,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之间会形成一个租赁合同,要是未经过同意擅自转租的话,不仅是承租人,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会有所损害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城市人口对于房产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缓解房产不足与需求过大的矛盾,南京市政府提高了二房的首付比例。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楼市调控...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有效,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是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常见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的特殊债权属性,要求破产管理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消费者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购房合同造假学校能查到吗
      可以。政府对购房合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所以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提供身份证和合同编号就可以查询得到合同有没有备案,有办案的就是真的,反之为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证是什么,但是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并不熟悉。当房屋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也就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房主人所有,但是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处置也有一定的权力。本文我们就针对“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