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发生工伤后,企业会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好确定赔偿标准。有些职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他们又不想失去工作机会,要求企业保留其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仅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依法给予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不能以受工伤为由,要求保留劳动关系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如果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当,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职工因工导致九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按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正常情况下,与本人实际工资收入应当基本相同,低于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是因为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少报了缴费工资所致,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现在已经过去两年,申请仲裁因为超过时效不能获得法律支持。
四、保留劳动关系对职工意味着什么?
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经营不好,或者没有订单等,但是又想留住员工已备正常的时候可以正常经营。实际是继续保留劳动关系,暂时不用上班也不用给你发工资,只要双方同意,这个从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单位依法应该继续缴纳社保费。不过如果员工不同意这样,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
由此可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经鉴定是九级伤残的话,单位要支付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这些都是一次性支付的。并且双方应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是不行的,只有一到三级伤残程度,职工才有权要求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对伤残补助金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当我们购买到新车的时候,如果没有牌照,那么,我们是很难来上路的。如果强制上路的话,轻则被交警罚款,重则被扣押车辆。因为,为了正常上路行驶,您还是为自己的车辆办理正规的手续吧。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的手续相比您也想了解一下,为了让您清楚明白,接下来让我介绍一...


·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相信您都知道,在开发商有违约的行为时,购房者可以向其索赔,这不仅符合道德准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开发商违约的表现有很多,如:到约定时间没有交房等等。那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交通肇事取保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交通肇事取保驾驶证会被吊销吗?只要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肯定会吊销驾驶证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


·进行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二手房,关系到房产交易,除了当事
      进行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二手房,关系到房产交易,除了当事人就交易达成一致外,还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产过户,而这些过程中就需要提供二手房交易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都不是很清楚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最新二手房交易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的范围当中有一个情节最容易被员工本人忽视,可能多数人都认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够被判定为工伤的。但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早就将此划分为了工伤的范围。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到交通事故以后,员工本人有必要了解一下,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下班...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一、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一、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在交通部门介入势力交通事故后的十日左右可以拿到,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一、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


·儿童交通事故理赔费用包括哪些
      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闲钱购买车辆,因此,道路上的车辆逐年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提高。儿童由于年纪尚小,且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据调查,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导致大多数儿童伤残甚至死亡的首要原因。那么,儿童交通事故理赔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1...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交通安全法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因为交通事故的后果往往双方往往都难以承担,因而交通安全法对此具有重要作用,交通安全法中都是对交通违章的处罚与规定,违章又包括本地违章和异地违章,本地违章处理简单,去当地交管所即可,那么对于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