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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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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一、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约,也就是出借人不把钱借给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钱给出借人的情况,口头订立的借款协议即借条,就很难证明借款的事实。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是根据证据来进行判断的。书面的借条是唯一的能够证明借款存在的直接证据,如果没有借条,借款人矢口否认,出借人很难证明借款的存在,法官也很难支持出借人的请求。所以最好签署适格的书面合同。
二、借条是口头的怎么办
出借人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在纠纷发生时,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意,此时法官需要综合交易习惯、证据性质,依法进行自由裁量,判断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合同。依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必要的事实和证据,包括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记录、职务行为记录、当时的承认、事后的追认,只有有了足够的证据,在法庭审理中,法官认为证据充足,自由裁量才有意义。假若没有充足证据,即以当事人法庭陈述或不全面的证据作出判决,自由裁量就是空话,反而滋生司法不公的根源,法官就会驳回出借人的起诉。
书面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除此之外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如果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就要寻找其他的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说服法官相信存在借贷关系。证据必须有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寻找符合证据三性的间接证据就是诉讼胜利的关键。
虽然借条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借款合同,但也是受《合同法》调整的。因此对于借条采用的形式,法律中规定可以是书面形式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怎样的形式订立。但要是采空口头形式的话,则举证上面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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