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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公式解析: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损失。通常包括生产利润、经营性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三种主要类型。但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利润,不包括主观推测的损失以及为取得利润所支付的费用。
2、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包括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额和根据对方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类型。
3、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应包括守约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但守约方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4、可得利益应扣减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受领迟延的法律定义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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