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通常情况下婚姻都是劝和不劝离,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其实也就是很充分的做到了这点。对于法官来讲,在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是讲究了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说的简单点就是这其中有一定的技巧。那到底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进行离婚调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1、调解协议离婚时,最好在具有亲和力的环境下进行,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2、调解时尽量给双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尽力用亲和的语言交流。在调解中,不要对双方的是非过多发表意见,而是围绕缩小争议作努力。3、调解时要先找出分歧的焦点,再找出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一定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使双方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若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注意运用以下几种方法调节当事人的情绪:(1)冷却法,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走到公共场所,转移话题等(2)宣泄法,对于明显受到压抑的、有极强倾诉愿望的当事人,不妨让其发表意见,宣泄内心的愤怒和不满。对于确属弱者或无过错一方,要耐心倾听,表示同情,给予安慰。(3)陪伴法,有些当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涡难以自拔,情绪激动,但其亲属可能对事实看的更清楚,调解时,选择当事人的亲朋或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几率。
二、离婚诉讼经调解后有什么结果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录存档。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离婚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3、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在离婚案件中进行调解,这可以说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但在调解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掌握相应的技巧,具体离婚调解的技巧是怎样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只有在诉讼离婚时才会谈到给法院多少钱的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已经对夫妻财产的划分作出了协商,但是在诉讼离婚中,要离婚的双方对财产划分有所争议,需要法院的介入来判定夫妻财产的划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1)非财产案件按照下...


·男方不给抚养费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


·儿女需要孝顺赡养父母是无可厚非的
      儿女需要孝顺赡养父母是无可厚非的,这也反映出一个家庭的精神面貌和个人的品德性格,更有可能是一个家族的优良传统,长辈以身作则也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孩子的品性。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有什么样的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一、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1)结婚自由权恢复。 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享有再婚自由,彼此无权干涉。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因此,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与他人结婚,只有当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以后,才有再...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现象,出现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该谁的纠纷问题,怎样做才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又有哪些条件才可以有资格去争取呢?今天我们将根据新婚姻法来告诉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特别授权?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特别授权?离婚以后的财产纠纷也是可以一般是不可以特别授权的,民事诉讼中,可以特别授权律师全权代为办理诉讼事务。特别授权时,要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中,写明受托权限是全权委托(或者特别授权),同时详细列明特别授权的权利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是界定在酒驾与醉驾之间,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大一部分矛盾的焦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的父母争抢抚养权,而有的父母则都想放弃抚养权,如果家中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相对比较好解决,如果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那么,两个小孩抚养权问题法律一般如何处理?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二、约定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