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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以及付清房款,能否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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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据此,购房人虽然已与售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交付了购房款项,但在执行法院查封之前并未合法占有该房产,更未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购房人排除执行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予以支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


·案外人缴纳物业费能否证明合法占有房屋
      1.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与购房人发生权利冲突时,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应优先给予保护是一般原则,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原《工程价款优先权批复》等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在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对所购商品房享有的权益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保护消费者的...


·登记在子女名下,由父母出资修建的房屋,所有权应如何认定?
      虽然案涉房屋系由父母出资修建,但建成后即依据父母等人签订的分房协议的约定,初始登记在子女名下至今。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亦载明案涉房屋为子女单独所有。虽然父母举示了案涉房屋的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水电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拟证明父母为案涉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但案涉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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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
      在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件中,可将行政协议作为主要证据和依据进行审查。既要对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要与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只有在行政协议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条款才能确...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 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 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


·什么是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房屋的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一般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明确的、独立的。 在区分建筑物中由于既存在着专有部分也存在着共有部分,因...


·房屋住宅产权与商业产权什么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产权性质不同: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为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
3.主要区别是使用性质不同,商住可以申请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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