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4、对责任免除中的地震进行了扩展解释——“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5、增加了机动车“本身质量缺陷”的责任免除;
6、明确了标的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7、保险责任去掉了“海啸”。
8、除外责任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9、利用被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改为修订为“犯罪活动”
10、三者险除外责任中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改为“被保险人、被保险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11、盗抢险中“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改为“删除《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绝对免赔率;
二、商业车险的作用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所以给汽车投保商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投保商业险可以防范行车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
据了解,商业车险包括主险 附加险,常见的险种是: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等。各个险种“各司其职”,都有自己单独的保障范围。商业车险内容较多,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商业险种。
同时增加和去掉了一些保险责任,对原有条款中的一些事项作了解释,使新版条款更为清晰易懂,更好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在不断地完善商业车险,商业车险也由于它强大的保险范围而越来越受到车主的欢迎。



·开车的时候玩手机扣分吗?
       开车的时候玩手机扣分吗? 开车过程中,相关的副驾驶员玩手机不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


·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鉴定轻微伤怎么进行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一、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 根据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醉驾一般拘留15天。 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1、饮酒驾...


·一、杭州交通事故计算误工时间怎么算?
      一、杭州交通事故计算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


·交通事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一、股权转让要不要交增值税? 1、个人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免收增值税,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也免收增值税。 2、公司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属于人祸,会让人遭受突如其来的灾祸,如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伤残程度是需要进行评定的,那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处理交通事故中的程序,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那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注意什么?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一、鉴定交通事故误工期和护理期的流程是什么?
      一、鉴定交通事故误工期和护理期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