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发现,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这时也才有资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那现实中,要是夫妻尚未离婚,也就是说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此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特殊的情形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下列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肯定是不会得到之处,但如果此时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即使在婚内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也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诈骗犯会连累女朋友吗
      诈骗犯不会连累女朋友,除非女朋友也参与了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


·哪些情形返还结婚彩礼?
      彩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但是现在很多夫妻结婚后,马上就离婚了,这时候男女双方常常因为彩礼问题发生纠纷。一、哪些情形返还结婚彩礼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一般而言,夫妻协议离婚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一并作出约定。然而经过一段时间,夫妻一方尤其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女方会反悔要求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回抚养权吗?那么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


·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时就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的问题,通过诉讼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另外一方需要向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有人并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若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那么一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究竟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


·在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众所周知,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也有两者,一种是协议离婚,由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庭解。我们也知道,牵扯到抚养权的问题就会有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在北京,在北京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北京离婚子女抚养...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一、财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