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每个家庭可以拥有大片的土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家,土地是非常稀缺珍贵的,人们能拥有的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年限都不会太多。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新加坡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其经济一般以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为原则,但是在土地市场,则是政府主导,政府广泛干预管制土地使用和城市规划。新加坡土地制度采用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形式共存的混合型,但以公有制为主,政府拥有全国90%左右的土地,而且,国有土地(包括法定机构购买)和公有土地(政府部门直接掌控)的比重仍在上升,私人土地的比重还在下降。新加坡土地市场私有土地的比重很小,以国有土地为主。产业用地供应主要是通过国有土地租赁和厂房租赁两种方式。土地租赁期一般是30年,期满后可以再续租30年。厂房租赁是由裕廊镇管理局开发的单层或多层标准厂房,根据不同情况租赁给企业,最长也只有60年,租赁期满后厂房无偿归裕廊镇管理局所有。土地和厂房租赁期间,租金每隔几年都要调整一次。这种灵活的供地方式,为产业升级留下了发展空间,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土地的闲置。同时,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单层管理模式,一站式服务和集中审批,也缩短了供地周期。
新加坡土地制度

1、土地所有制度
主要有国有和私人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国有土地又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国有土地,由作为政府部门所属的土地局掌管;公有土地,由作为半官方机构的法定局,如建屋发展局、港湾局、民航局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所掌握和使用。目前,国有土地约占53%,公有土地约占27%,私有土地只占20%左右。
2、土地征用制度
根据《土地征用法》规定,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为了防止滥用《土地征用法》赋予的权力,政府详细规定了征地程序、操作流程和土地补偿标准。
3、土地交易制度
采用拍卖、招标、有价划拔和临时出租等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和租赁,但年限不变。使用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若要继续使用,须经政府批准,再获得一个规定年限的使用期,但须按当时的市价重估地价第二次买地。
新加坡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分为三种:

(1)拥有地契的私有土地,土地性质为私有

(2)使用权为999年的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

(3)使用年限为99年的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

目前政府公开出让的开发用多为99年的,地契的项目大多集中在区域的旧城改造项目。同一区域的地契项目和99年使用年限项目,会有30%左右的价格差异。

各国的土地政策都存在不同。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而新加坡的土地分为国有和私有。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首先要看土地性质。在新家坡,是有私有土地的,土地不属于国家,这种拥有地契的私有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国有土地,一般来说使用年限都是99年,当然也有999年的。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在现代社会,能够拥有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个家庭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所以购买房屋成为必不可少的事情。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是有年份限制的。那么,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 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


·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
      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在我国,单位和个人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手段获取土地的使用权。一旦单位或者个人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的问题的答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 国有土地又分为...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债权人能查债务人土地吗 一、 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一、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


·土地使用证的层数显示超过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的层数显示超过了怎么办?1、如果土地是宅基地,那么要到村委会那里出证明,变更土地面积,然后拿证明和宅基地土地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变更宅基地面积土地证。然后再拿变更面积后的土地证到房管局办理宅基地房产证。2、如果土地是国有土地,那么,是办理不了。超出面积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要...


·身在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在侦查、审理阶段,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同样有管辖之说,只有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刑事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那么,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