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可以以工作未交接完毕为由拒绝转移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条件,是劳动关系的解除或者终止。

换言之,用人单位的这一义务,是其与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移转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设定任何附加条件。

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用人单位办理移转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并不要求以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为前提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义务,但两款之间并不存在先后条件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移转手续,例如,以劳动者未办理完毕工作交接为由,拒绝办理上述移转手续,给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当然,如果劳动者确实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另行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些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也以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灵活方式组织用工。部分配送站点承包经营企业形式上将配送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外包给其他企业,但实际上仍直接对配送员进行劳动管理,在劳动者主张相关权益时通常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将“外包”当成了规避相应法律责任的“挡风板”“防火墙”,增加...


·企业合理的调岗行为应当注意哪些?
      1、用人单位进行调岗时,应当注意保存相应书面文件,例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相关会议纪要等。 2、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应当在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且相关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且日常工作中,应当要求劳动者学习员工手册、...


·求职签合同,哪些条款要盯紧?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求职者应对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仔细推敲,这些条款包括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违约条款、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

  限制性条款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也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用人单位在...


·交完离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返回撤回
      劳动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要评价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与否,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离职申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的方式,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劳动者的这种解除...


·法定节假日的天数?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


·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经依法订立,即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法定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用人...


·劳动者违反疫情防控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同时,作为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和专仓防护管理规程应当明知,但不能认识错误正确面对,屡次违反工作纪律,符合《职工奖惩制度》规定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


·集体合同的法律意义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对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 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点是: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二是企业领导人依法履约的意识较强;三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较好;四是基本上形成了平等协商、监督检查机制;五是采取了履约与奖...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与单位还是劳动关系吗
      《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认为:”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