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对法人有哪些影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对法人有哪些影响?一、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对今后的任职会有影响。二、破产清算对法人的影响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企业破产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事,但是既然破产已是确定的事实,那就要坦然去面对它,做好最后的收尾工作,如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这对法人的影响还是挺大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经营好自己的公司,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来辅助管理公司,避免公司触及法律底线。



·当一个公司破产后,剩下的员工也就都失业了,那公司倒闭职工补偿
      当一个公司破产后,剩下的员工也就都失业了,那公司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很多人都不了解在法律中是怎样规定公司对员工的补偿标准,下文就是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公司倒闭时对于职工的赔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才能确定,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未缴纳保...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一、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大概多少 一、破产费用的内容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破产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法规。它主要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罚则等内容。1、实体规范。凡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本体的法律,称为实体规范,或实体法。破产法的实体规范主要有:债务人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构成和管理、破产无效行为及撤销权、...


·企业破产逃债的有哪些现象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一、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成立清算组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二、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


·个人可以对企业申请破产吗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我国刑法对妨害清算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对妨害清算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妨害清算罪既遂的处罚是可以要可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