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土地的流转与转让总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中国虽说地大物博,但是我国人口众多。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总是从低效益人的手中转让到高效益人的手中从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那么怎样书写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才是最完美的呢?接下来我们带你看一篇范本。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章宗地的基本信息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信息如下: 地址:; 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土地案号:;土地地号:;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类(用途):。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乙方自愿有偿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明知承租宗地的权属情况及相关信息,承租土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同时出租的地上附属物情况: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现状:。


第三章双方材料审查


第六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 。


第四章租赁期限及租金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地上附属物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甲方出租土地和附属物的期限当然包含于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内,超出部分无效。


第九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此租金不包含附属物。 地上附属物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即元(大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作为租赁合同的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并于期限届满后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租金。若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总额%的迟延履行金。乙方逾期未支付超过天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利息,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所出租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风险自合同生效后随之转移给乙方。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土地税金及其他一切因使用土地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将宗地和地上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如欲再转租、抵押或更改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机关和甲方同意。


第十六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若违法,涉及的相关诉讼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宗地上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承租期限内,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做到合法使用、勤勉维护、绿色环保及不影响市容市貌。


第十八条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及附属物:


(1)乙方承租土地后,闲置六个月以上未经营;


(2)乙方承租土地后,发生合同违约行为;


(3)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发生破产、注销等情况。


第六章期限届满


第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 乙方对于承租期内因经营行为对土地及附属物造成的损坏或磨损,应作价向甲方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交还土地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因交还土地所涉及的经营期间投资的建筑物的处置,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如欲继续承租、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一年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续期申请书。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甲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出租土地时不具备标的土地使用权资格;


(2)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乙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承租土地使用权时向甲方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不真实有效;


(2)逾期未支付或拒不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定金或押金;


(3)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4)在承租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抵押宗地;


(5)乙方承租土地后土地用途与承租前承诺不一致,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承租土地后在宗地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期限届满后拒不交还土地。


第二十五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宗地损坏、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扩展等非主观原因,甲方必须收回宗地的,不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不一致的,以之后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本合同关于宗地的约定,同样适用于宗地上的附属物。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有关行政机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手写内容与打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手写内容不一致,应以未改动版本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宗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如上所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格式内容就是这样了。在合同中我们要书写清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的具体大小及方位,还有转让的期限以及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最后还要规定违约情形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这一切都在合同中约定好了,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生效了。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一级流转: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使用权租赁、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 二级流转:转让(出租、交换、赠与、继承)、出租、抵押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龙山镇、勐糯镇,平均补偿标准:45669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镇安镇、平达乡、木城乡、龙江乡、腊勐乡、河头乡、碧寨乡、象达乡、龙新乡,平均补偿标准:32973元/亩...


·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自己依法获得的土地被征收之后,就可以依照合法的程序,获得土地的补偿款,以使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依旧能维持,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单位,在征地工作完成之后,会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补偿,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一、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


·荆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现在有很多地方都在征地,因此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很是关注,荆门市也不例外,荆门市征地补偿标准要根据划分的区片还有用作的用途不同来定,一类区片20925元/亩到41850元/亩不等,二类区片17760元/亩到 35520元/亩不等,三类区片16445元/亩到32890元/亩不等。...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在我国,无论是建设商品房还是其他娱乐与教育等设施,使用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同,但无论是何种用途,都会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那一天。那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有些人甚至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也会到期,是这样的吗,我们来...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现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尤其是农村地区更为普遍,而政府征收土地往往是为了大型工程的修建。虽然说在被征收了土地之后,政府会给予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由于很多原因,很多农民还是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的。那么,...


·跨地域非法集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有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要获得回报的心理,利用高息或者办理项目来欺骗公民的钱,关于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主要是看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关于跨地域非法集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跨地域非法集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在国家进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时,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的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主人来说,补偿费用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给您参考,希望可以让您对相关的内容更加了解。一、淮安征地补偿标准全...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是什么?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果是什么?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而没有拿到《房产证》、《土地证》或者只有一证、或者不能办理两证过户的二手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