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后,谁都想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女方所有。而如今,随着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进步,轮流抚养成为了不少离婚双方的选择。通过签署协议,双方确定好轮流抚养的义务,这样可以使双方都能看到孩子。那么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对子女户口、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民事代理问题的约定;对终止轮流抚养协议事由(如再婚、迁居)的约定;对临时处理有关事宜(如在轮流期间,一方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抚养或需要双方共同直接抚养等)弹性条款的约定,等等。2、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轮流的周期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过短,经常变换子女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太长,对于增加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感情不利,不符合轮流抚养的初衷。笔者认为,对轮流周期的确定,学龄前少儿,一般以一至两个月为宜;如果子女已入学,最好以半个学期或一个学期作为一个轮流周期,以便于子女的学习与生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各自直接抚养的时间,不一定强求一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定。3、抚养费用的承担。轮流抚养子女并不意味着在一方直接抚养时,可以免除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保证子女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抚养期间,自行负担抚养费,或有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还可以约定在本该一方抚养,由于特殊情况的出现不能抚养而由对方代行抚养之时,依代为抚养时间长短,由一方补偿对方一定抚养费用,等等。4、探视权的行使。在探视权利上,一方直接抚养时,应保证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这有利于加强父母与子女的感情联系,是保持双方轮流抚养的连续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应对探视子女的方式、地点、时间等加以约定。每次探视间隔可约定一周、半个月或一月。对于节假日、子女生日时的探视,以及带走子女与自己临时居住等事宜,也最好作出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二、轮流抚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轮流抚养的主体。协议轮流抚养的主体是依法确定的,仅适用于离婚双方当事人。2、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说,一方面,当事人抚养子女是在行使法定权利,另一方面,抚养子女不仅仅是出于骨肉之情,也不仅仅是在行使权利,同时,抚养子女也是在尽自己的法定义务,是在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当轮流抚养权利的行使不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时,这种权利理应受到限制。因此,当一方直接抚养比轮流抚养对子女成长更具优越性时,双方应该选择前者而放弃轮流抚养的方式。3、轮流抚养,只能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是区别于一方直接抚养的重要标志。一方直接抚养,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决定;而轮流抚养方式,目前仅允许双方约定。这主要是因为轮流抚养的适用,较一方直接抚养要复杂得多,需要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调、配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有利于对协议的执行,更有利于避免对子女合法权益的损害。由此可见,相对于一方直接抚养而言,双方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的做法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双方应该通过抚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轮流抚养的期限、抚养费的承担方式及探视权的行使。通过轮流对孩子进行抚养,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也让双方更好的尽到为人父母的义务。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 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户口归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户口归谁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


·男女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离婚后的诸多问题也成了民事审判中占大部分比重的问题,这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费用,也就是二人分担抚养子女的费用。那么,离婚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子女 ...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应该是一人一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


·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如果没有领证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此时建立的应该是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一个是不受法律保护,再一个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所以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在这个时候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呢?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