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和人格有关系,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信誉就是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名誉对一个人来说就是和人格有关系,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信誉就是市场可信度。由此可知,名誉不仅对人很重要,对公司的名声和正常的经营活动都很重要。所以公司都会注重自己的名声问题,绝不容许他人以造谣诽谤的方式,影响公司名誉。例如,公司里有些员工因为对公司的行为不满,便通过造谣诽谤的形式诋毁公司,从而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对此,公司就会很纠结,对造谣诽谤能开除吗?那么我们就收集了一些资料,方便您理解。

一、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诽谤行为,即不仅捏造事实,并且公然散布所捏造的事实。如果传播的真实的事实,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了事实,但未向外扩散,也不构成本罪。 本罪对诽谤行为的要求是情节严重,否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无意中散播了失实的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辞,不构成诽谤罪。但当受损害者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坚持继续撒播的,构成诽谤罪。 自己虽未捏造事实,但明知是他人虚构的事实而故意加以传播,并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之目的的亦构成诽谤罪。 如果诽谤的对象特征很明显就是这个人,那么则可以确定他的做法至少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严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请您注意诽谤罪是自诉案件,需要您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告不理。
二、诽谤罪的量刑?
1、造谣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大等因素。如造成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刺激,造成他人自杀、自伤等后果,影响范围大影响恶劣等。2、根据刑法规定,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对于诽谤的受害人,应当自行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直接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3、当然,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国家追诉案件,可报警,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4、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在受害人无法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协助受害人收集有关证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想必您对于造谣诽谤能开除吗?这类的问题有一个大概的理解。一个人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那么他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需要的到公司的惩罚,因为这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因为自己的不公正待遇,而采取这种不正当的途径维权,由于其主观目的没有故意侵害他人权益,所以不用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惩罚,公司也不用开除处理,可以进行必要的教育措施。



·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
      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偷税漏税情形主要有哪些?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一、股权转让征不征增值税 非证券化股权转让不征增值税。证券化的股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二、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的不动产,付给承租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不征税范围?如果属于,应该如何开票?如果不属于,又应如何开票? 不动产租赁企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大多数创业者在累积了一定的资本和经验后,会选择注册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注册公司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那么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要准备的证件及资料: 1、公司名称:如:公司名称...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董事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两者之间有许多联系和不同的地方,那么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一起看一看: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 会的职责 ...


·公司没签合同去哪里告?
      在实践中,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即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才能提起诉讼。因不接受仲裁结果而直接起诉对诉讼没有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应...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个公司,必有职位之分,但人们往往搞不清楚的是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而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这是基本的概念区分。今天本站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一、公司法人与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既能退伙也能入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呢?本文就梳理了关于合伙企业的退伙的类型,希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能够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的组成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每一个公司肯定都会有自己的法人,法人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公司的老板,所以说法人对于公司来书是至关重要的存在。法人的义务和责任都是很大的,公司上面的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通过法人,法人治理的组成部门分一般都是股东大会董事鬼监事会和经历。那么具体的法人治理的组成是什么。 ...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合伙企业的退伙分为两种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法定退伙主要是因法律规定事项出现而退伙。在此主要阐述一下自愿退伙。 自愿退伙有两种: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协议退伙: (1)协议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