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在金融界中风投是比较专业的一种咨询投资方式,相对于证券投资来说,风险性较小,因此有部分人会选择创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对于这种风险性小回报较高的公司,创立也是较方便。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下面就为您做详细的说明。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一、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可以分为:面向公众的投资咨询业务;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的特定对象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投资银行部门的投资咨询服务。

二、资格核准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核准有以下六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初步审核

(二)审核依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证委发[1997]96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证监[1998]14号)《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1999]68号)《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

(证监发[2004]62号)《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

(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

(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

无外资方股东股权;

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或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的函,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业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有公司章程;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程序

申请者向我局提出申请,

我局负责对材料的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完成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行政许可工作单》报送证监会机构部。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报告;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资格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公司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业务管理制度及商业计划书;

业务场所租赁使用或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由申请机构出具的本机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资信状况是否良好的证明;申请机构成立以来的业务报告;

公开发表的五篇代表申请机构业务水平的研究报告;近一年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申请机构与证券公司有无业务合作和业务往来的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有5名以上人员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其中一份留存我局,复印件须为A4纸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须附上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篇研究报告必须是最近两年内机构或拟申请执业资格人员在正规的杂志或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类型除了证券类研究报告外也可放宽到包括金融类和经济类研究报告,如是后者,则应提供未发表的证券类研究报告作为补充材料。

三、相关规定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以口头、书面、电脑网络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必须先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或者就投资证券的可行性进行建议时需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得主观臆断;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产品不得有不负责任的煽动性语言。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得参加媒体举办的荐股“擂台赛”、模拟证券投资大赛或类似的栏目或节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防止和杜绝媒体对其所提供的稿件进行断章取义、做有损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与自身有利害冲突的下列情况下应当作出执业

回避: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的承销商或上市推荐人及其所属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不得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刊登或发布其为客户撰写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也不得以假借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等方式变相从事前述业务;

2、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的自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的六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中国证监会根据合理理由认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预测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在预测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是否有利害关系。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需在每逢单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本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前两个月所推荐的证券是否涉及下列各项情况,向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供书面备案材料: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前五名股东、前五名股东所控股的企业是否持有相关证券;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理财工作室”客户和其他主要客户是否持有相关证券;

3)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在财产上有利害关系的企业或自然人是否持有相关该证券;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执业人员是否与持有相关证券流通部分前五位的股东有利害关系;

5)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所在的机构在过去18个月内是否从事了涉及其推荐证券所属企业的除担任承销商和推荐人以外的投资银行业务活动;

6)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是否就同一证券在同一时间,向不同类型的客户做方向不一致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7)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时是否向所依托的媒体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或其他利益;

8)中国证监会根据合理理由认定的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起研究咨询业务与自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专职在研究咨询部门工作,并由所在机构将其名单向中国证监会和机构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起研究咨询业务与其他证券类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专职在研究咨询部门工作,并由所在机构将其名单向中国证监会和机构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六)各类传播证券信息的媒体应当遵守《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不得刊发或播发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业务资格证书的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关于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的任何形式的分析、预测或建议类的信息。

(七)任何机构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知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或举报。

(八)中国证监会可通过其国际互联网站对违反本通知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予以曝光或谴责,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暂停或撤销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还应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遵守本《通知》的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依据之一。对于违反上述第六条规定的媒体、机构或组织,中国证监会除视情况予以谴责或曝光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其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处理。

因此在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中一定要注意清楚投资注册金额的大小,以及所需人手才能注册成功。上诉所讲的成立条件是不可少的,因此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这几个条件是否存在。希望读者看到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以后,能够有所帮助。

·



·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规定有什么?我国的公司法不仅有关于公司的一系列法规,还有关于个体户的规定。公司法对个体户的组织经营活动都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个体户由于其规模比较小,所以个体户总是会发生转让的现象。那么,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一、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相关规定 根据...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所得税申报需要吗?
      分公司是独立股东所得税申报需要吗?需要;如果分支机构有自己独立的税号或信用代码并且独立核算,在金三系统未维护成总分机构汇总缴纳,那么就视同独立企业,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


·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
      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任何公司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完善的法规章程来约束包括领导的行为,因为一个公司的发展不能收到任何个人的影响,因此,我国《公司法》就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确保公司不会出现大的经济发展波动,那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在我国的《民法通...


·外资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是什么?
      外资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是什么? 一、外资可以在我国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么? 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从事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 外资机构需...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的职员开除,此时,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依法申...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
      一、企业家行贿犯罪会如何处罚?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征刑或拒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如今我国已经和产能为了一个世界经济强国,随之发展的还有很多大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本过剩就需要减资,那公司法公司减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我们的企业要想在市场上发展下去,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企业的及时改制。改变企业所有制、经营方式和发展方向等,让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重点来谈一下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的效果如何?看看企业改制是否正的奏效。 一、什么是企业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