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污染防治法 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伴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水污染防治法 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伴之而来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问题即水污染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我国为了防止陆地的水受到污染而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其中有水污染防治法 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接下来来我就讲述一下水污染防治法的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


一、从轻处罚

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

(2)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3)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从重处罚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2、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是国家对那些污染水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国家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水污染防治法 从轻处罚的条例是对那些水资源污染不严重的企业或个人的处罚,责令其整改,而从重处罚是对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或个人的处罚。我们应当保护好水资源,人人有责。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一、在暑假餐厅招童工违法吗? 餐厅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的工厂、企业越来越多,工厂在生产产品时可能会产生污水,那么工厂就要需要承包土地进行处理污水。工厂承包处理污水工程委托双方就要签订承包合同书,那么污水处理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提供...


·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新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工商注销债权债务 一、工商注销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工伤认定中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形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就在于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 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而除名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 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 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解除...


·患病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虽然我国的劳动者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其实劳动者还是处于一个社会弱势地位的。很多的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以后,大多数都是自己和用人单位协商无果以后就放弃争取自己的权益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患病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患病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按照裁员的情况来处理,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正常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裁员不合法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满一年一个...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规定 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