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一般都是父亲一方经过亲子鉴定之后发现的。但在发现之前,自己已经实际抚养了孩子很多年,并且在与妻子离婚之后,也千辛万苦的争夺来了孩子的抚养权。那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抚养孩子的一方起诉到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交亲子鉴定等证明孩子非亲生的材料,法院经审理依据法医鉴定中心关于亲缘关系鉴定结论,表明原告不是孩子生物学父亲,而被告系孩子的生物学母亲,原告没有法定的义务抚养孩子,因此原告要求孩子由被告进行抚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
二、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关于获得抚养权的证据

(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毕竟不论外部环境如何优越,也比不上孩子的意愿,法庭也会综合各方面考虑,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二)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虽然法律中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要是经过鉴定孩子不是亲生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之前离婚争取到了抚养权的,由于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损害赔偿。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 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 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即在主观上拒绝夫妻共同生活。 因而,仅有夫妻分居生活的客观事...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说到起诉离婚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离婚的程序问题,实践中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过程的,也就是要求离婚夫妻办理了规定的手续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当中,对于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等问题都需要作出一定的要求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需要与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父母的赡养问题等多方面条件相联系作出说明。那么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指生前...


·故意伤害罪和家暴的关系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和家暴的关系是什么?家暴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给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在婚姻存在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司法实践,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给抚养费?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


·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实践中不管是哪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满足了相应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吗?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诈骗同伙有罪,毕竟是属于共同犯罪,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


·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
      一般离异家庭的父母都对孩子怀有愧疚之心,认为没有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使孩子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缺失了一方的爱,所以离婚时,想尽一切办法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要尽一切努力让孩子过得更好,那么,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


·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享有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双方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也可以尽自己所能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


·一、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哪些风险?
      一、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哪些风险?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财产方面的损失的风险,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