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单位和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凭其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房地产企业中。这中间,会涉及到不少税费,那么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学习下吧。一、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土地增值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根据上述规定,若母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母公司按土地的成本价投资子公司,可被认定为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税务机关可合理调整应纳税额。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4、印花税我国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投资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5、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二、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是多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里只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最低限30%,也就是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所以实物出资比例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由此可见,按照目前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注册资本的70%。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等。其中契税应该是大头,缴纳的最多,税率为出资入股土地价值的3%到5%。而营业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于征收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该怎么做?
       农村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现在土地是很珍贵重要的东西,所以它不会固定不变,会用作各种各样的交易等等,或者因主体有所变化而变化,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能变更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怎么做呢? 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


·农村征地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
      农村征地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


·我跟老公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现代生活中结婚离婚都十分的方便,正常,但是离婚有不少疑问,比如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一般来说离婚都是到常住地登记就可以了,不是必须的到户口所在地,这也方便了许多人,但是关于离婚的问题还有不少,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详细了解一下离婚的条件。 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可以在异地离婚...


·用土地证贷款能贷多少
      农户用土地证贷款的金额主要是根据你的土地大小、当地地价等情况来确定的,具体所能贷款的金额需要经过当地正规的评估机构评估后,银行再行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概念介绍和辨析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的用处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土地有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理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很多土地的其他证件都无法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土地使用证...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国家的各项建设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征地造成了土地的减少,也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就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在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相...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期限为,自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另外再加3个月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现在有很多夫妻都在外地打工生活,他们感情出现破裂后,协商不成的话,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并且在诉讼时效内提出。对于异地夫妻而言,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资料。那么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异地夫妻怎么...


·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了解过征地标准的一些相关内容以及规定之后,我们可能还想要了解一下征地的程序,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根据相关的部门规定,征地程序应该按照当地的政府规定具体来实施,详情请看下文。关于内蒙古征地程序办法的内容有哪些?1、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设区的市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