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如果我们的人身权利在生活遭到了侵犯,那么我们就可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加害者在加害过程中造成了我们人身财产的损失,我们同样可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这类诉讼案件的赔偿司法机关明显不能用单纯的民事诉讼赔偿原则来作为裁决依据,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呢?具体的原则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观点(法官的逻辑)认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连带赔偿原则、酌情从轻处罚原则等。

一、全部赔偿原则

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全部赔偿原则,不仅有充分犯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1、《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了“根据情况”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情况”应当是指案件的事实情况,主要是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实际情况及被害人、被告人的责任的等情节,根据这个情况来判处被告人进行赔偿。

2、虽然全面足额赔偿可能出现空判,并给执行带来难度,但诉讼不是执行。能不能赔偿,是执行问题;应该赔多少,这是判决的内容。根据被害人实际损失决定赔偿数额,可以抚平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对于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的被执行人,可以中止执行,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继续执行。

3、庭审时很难查清被告人的实际执行能力。对其财产有一个发现的过程,从保护被害人的长期利益出发,应当确定全额赔偿原则。

4、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赔偿一致,体现法制的统一。被害人无论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还是通过民事诉讼都得到同等的保护。

二、过错责任原则

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害也是一种民事责任,应当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过错原则,在具体操作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确定的过错比例,实际损害赔偿额以所有应赔偿的总额乘以被告人的过错比例。因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使被告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赔偿责任。

三、连带赔偿原则

共同致害人为两人以上,应当根据各致害人在共同侵害中所起作用,其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等情况,分别确定各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共同致害人对被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应先判决在案的被告人承担全部责任,待在逃犯抓捕后再确定他们与前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酌情从轻原则

对于被告人已经赔偿了被告人物质损失的,一方面,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犯罪所造成的后果,会对被害人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的抚慰,社会危害性相对减少;另一方面,也是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一种表现。因此,可以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刑事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只要造成了受害者财物损失就得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办法司法机关会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进行裁决。如果犯罪者或受害者对于司法机关的赔偿判决表示不服从的话,那么就得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的法院递交上诉重审的请求,超出时限的必须依法执行法院判决。




·盗窃罪可以执行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黄的罪名有哪些?  1、聚众淫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可写“关于___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人吗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人吗 不影响三代人,只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行政或者司法拘留,会影响到本人,但不会影响到三代人。只有被刑事处罚,也就是判刑,才会影响到三代人。这主要是从政审的角度影响的。 第一,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罪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弃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为了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刑事法律规范,对遗弃罪的构成、处罚等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遗弃罪(我国...


·非法私藏弹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拘留时间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这些问题,我们下文都做了详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1)聚众围攻、冲击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