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有很多夫妻离婚往往先通过协商解决,而协商解决不成时就只好采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解决方式。而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会参考一定标准,按照一定流程进行审判。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判决小孩抚养权的法院流程有哪些?
夫妻关系破裂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除了财产分配的纠纷,焦点往往集中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不仅关乎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依此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判定标准,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三、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标准是什么?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当夫妻双方离婚就子女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时,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一般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孩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等,同时也需要考虑孩子自己对于选择监护人的意见。



·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
      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 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孩子满18岁之前,另一方是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那么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或者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法院可以判决不承担抚养费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另一方经济能力而定,可以少但是...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要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有手续要求的,那您知道2017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的比例在不断上升,离婚程序中除了夫妻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夫妻离婚时会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分配,那么,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在什么情况下还能变更呢?下面一一道来: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形式有哪些? 1...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话,就是违反了对配偶的忠实义务,此时是存在过错的。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此时在财产上面该如何来分割呢?关于“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小孩由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是固定的,在后期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难免会出现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之前已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进行变更还可不可以呢?下面就告诉您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协议变更...


·离婚如何让对方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怀孕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出于对孕妇这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此时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怀孕期间允许提出离婚的条件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


·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法官受理的婚姻案件总是围绕着财产以及孩子的问题发生各种纠纷,尤其是抚养问题更加容易让当事人争论不休以及法官的审判也会因此出现很多的阻碍,法律为了让法官能够轻松地处理这些复杂的案件而专门有相关的参考意见。那么,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一、子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