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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下班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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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保障的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考虑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因此《工伤保险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同时鉴于工伤保险的制度属性和现阶段国情特点,对于突发疾病这类情形作出了限定,即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视同工伤的,应当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及时就医四要件,而且具有同时性、连贯性、紧迫性。48小时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从工作场所直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前提条件是该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本案中,根据相关证据表明,陈某下班后骑共享单车离开公司厂区整个过程表现正常,未有突发疾病引发的异常表现,其进入宿舍区后突发疾病,后被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因此,陈某突发疾病时,并非在工作时间内,亦非在工作岗位上,故陈某的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bai伤保险条例》规定:因du工zhi外出期间,由于工dao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zhuan事故下落不明的shu;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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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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