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属于家庭暴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故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一次性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的构成家庭暴力。






·国家刑事赔偿是怎么赔的?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
      其实,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家庭中,我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生产的时候。在家庭方面,要是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不少男性都有过离婚的念头,但却不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一、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一、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需要写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事实婚姻案件作出判决的,判决书应该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等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这是违反规定的,可以到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


·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 ?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


·一、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吗?
      一、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吗?给了抚养费还要给教育费,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抚养费实际上是包括有教育费用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判夫妻离婚一般是由法院做出的,而此时首先要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出现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况。不过也不是说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就一定能判离婚,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一、父母离婚母亲的财产归谁?
      一、父母离婚母亲的财产归谁?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无权分配。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


·一、离婚共同财产?
      一、离婚共同财产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


·继子女?
      继子女有哪些继承权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遗产的继承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的,继承顺序主要包括两种,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面,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中这里面所提及到的子女,主要是包括在婚姻之内所生的子女,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