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由于对借款合同内容的不了解,所以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有时会出现各种漏洞。那么,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合同中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二、该怎么写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在遇到借款纠纷时,会感到自己举证十分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借款时,没有写借款合同等原因。因此,为了避免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建议您在参与借款活动时,最好是先签订相关的协议。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写借款合同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律师。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


·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哪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债务的。债权人指的是,按照民法中的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好的或者是按照法定产生的,享有权利的一方。而负有义务的一方则是债务人。所以,按照债务承担,债务又可以分为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务,所以,夫妻关系还存在期间所拥有的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


·贷款诈骗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伴随着经济市场的自由性以及自发性,各类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横空出现,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经常就会出现贷款诈骗等问题,我国的司法机关对于贷款诈骗是予以严厉打击的。那么贷款诈骗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 贷款诈骗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问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但愿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 ?????? 一、政府或...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若是有证据的吗,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法律当中有很清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就作出了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