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是什么样的?

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会签署承包合同,其中对工程质量要做出要求,确定验收标准。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会要求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确定质量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那么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结合一篇范文和您讲一讲。

工程质量鉴定书模板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某工业区08#地块,由厦门市某公司开发,厦门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福建省某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勘察,郑州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监理,由厦门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一期工程由办公楼、宿舍楼、厂房、化工库、原料库、充气间、设备房、污水处理站、围墙、室外工程等组成。本期竣工项目为厂房工程,该工程于2003年2月16日开工,2004年6月8日基本完工。

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层高:一层4.8M,二、三层为4.2M,建筑面积26943.55M2,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桩芯砼为C25,主体结构为三层以下梁板柱为C30,三层以上梁板柱为C25,栏板、构造柱的砼强度为C20,墙体:±0.000以下为MU10标准砖,水泥砂浆强度为M7.5,框架填充墙采用MU10多孔砖,砂浆标号为M5.0,外墙采用100×100MM方砖贴面,室内墙裙及卫生间采用300×200MM瓷砖贴面,地面、楼梯采用花岗岩板材铺贴。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水泥漆罩面。门窗采用塑钢窗及钢质防火门。屋面:为砂浆找平,911防水涂料,挤塑板隔热,砂浆面层。厂房共分A1、A2、B1、B2、C1、C2区。

电气分部工程包括:低压配电系统、避雷系统。

给排水分部工程包括消火栓给水、喷淋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二、监理内容和范围

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土建、水电部分的监理,开展“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工作;厂房电梯由业主另请监理。

三、监理机构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负责人;土建监理员;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经济专业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内容情况

本工程土建、水电由厦门思明区建筑总公司承包,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五、按图施工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能严格地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厂房竣工建筑面积为26943.55M2,厂房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六、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施工期间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没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七、专项验收结论

重要专项验收结论:

桩基: 合格

地基与基础分部: 合格

主体结构分部: 合格

八、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意见

质量控制资料共核查28项(其中建筑与结构7项,给排水与采暖7项,建筑电气7项,通风与空调7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资料7项。

九、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意见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共核查13项(其中建筑与结构5项,给排水与采暖3项,电气3项,通风与空调2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2项。

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十一、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分部验收评定情况: 地基与基础分部为合格工程;主体结构为合格工程;屋面工程为合格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为合格工程; 建筑给排水分部为合格工程;建筑电气分部为合格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为合格工程;电梯安装由业主提供的资料载明为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基本齐全;本工程观感质量一般。

综上所述,该单位工程可评定为合格工程。

其中首先说明了工程概况、监理内容及监理单位构成。然后对施工完成情况、按图施工执行情况、施工质量技术标准及工程专项验收结论进行了详细说明。最终通过分析,得出工程质量级别。我国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只有达到前两种,工程才可以交付。


·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申请认定?
      因工受伤的劳动者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工伤赔偿能赔多少是具体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具体核算的。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计算方式来算出赔偿金额。那以上海为例,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认定? 一、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 地址:上海闵行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 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 用人单位未...


·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结清工资还能申请仲裁么
      需要看是否还有其他的劳动诉求,结算工资后如果是在一年之内,是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


·工程结算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
      开始,住建部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租售同权试点工作,在这项政策中,核心内容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也就是说,对外在大城市生活的外地人来说,以后可能不用买房就可以享受到平等的子女教育权。那么,租售同权商业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租售同权...


·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受伤职工作出相应的认定,看究竟是否真的属于工伤范畴,之后才好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一般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那此后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应当自...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 我国南方河流密集,政府经常会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为了明确设计单位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不出现问题,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设计合同。那么水利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具有哪些特性? 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因为涉及到人的安全,所以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那么关于工程质量不具有哪些特点呢?如何保证施工质量呢?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又有哪些呢?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了解。 一、如何确保...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要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是否要交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


·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一、公司倒闭后 如何赔偿员工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