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工程一般都是为人民服务供人民使用的,所以工程建设的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十分大,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保障社会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多次的检测和评定,合格的工程可以继续建设投入使用,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需要建筑商自行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 ?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有: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任何的偷工减料、不按要求修建的建筑物都是不合格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有返修、罚款、停顿整业等等,主要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影响程度,不同的工程质量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常见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有修补处理、加固处理等等,或者是限制使用、报废处理等等。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如何...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放以前也要纳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什么时候返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征求劳动者同意,并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同意。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仲裁一般是有用的,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相应的材料,包括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等等,这样劳动仲裁的结果可能会早一点出来。 二、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经济补偿金到底需不需要扣税,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答经济补偿金是否纳税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缴纳个税?
      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缴纳个税?辞退员工补偿缴纳个税可以通过新的单位来集体的进行缴纳个税或者是自己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缴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为了工程建设进行勘察设计任务,在实际中
      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为了工程建设进行勘察设计任务,在实际中,也时常发生勘查合同纠纷,而且很多人也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有什么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告寻乌县市场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地矿___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拖欠工资的处罚 1、以转移...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