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在企业的工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工人受伤,这就是工伤,工伤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到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是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请求工伤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rn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3、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4、在刑事案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而没有辩护人的。

5、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6、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民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已被相关部门确认工伤并请求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用审查其经济情况。

三、申请工伤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工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或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证据;

(3)工伤者在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4)工伤者经有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工伤确认表;

(5)工伤者医疗终结后经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6)工伤者受伤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7)工伤者住院、在门诊治疗的病历和有关的有效的医疗费用凭证、购买残疾用具发票等;

(8)工伤者需要抚养、赡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抚养、赡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9)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以及护理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护理人因从事护理工作耽误工作而减少经济收入的证明(计算护理人员有关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为限);

(10)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申请司法援助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当然法律援助是无偿援助。只要符合条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就可以获得帮助。工伤的受伤者在申请法律援助以后,就能够得到法律方面的专业帮助,也会积极的帮助您获得工伤的补偿的。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工商的话需要什么资料的呢
      需要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


·拖欠工资可以立刻辞职吗
      可以。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立刻辞职。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当中最关键的就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其实也不能说我国有些公民不了解劳动关系,只不过从法律的层面上难以表述而已。就比如说针对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有一部分人员可能也比较模糊,在我国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主体?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的主体对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一、在我国到底...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根据各个省与直辖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每个省的都不一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中对合同条款规定得很清楚。我们整理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确立事项,在入职新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来作为一个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为在日后的工作中如果出现很多的问题就会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协议来进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工伤这是一些危险行业所不可避免的话题,就工伤而对簿公堂的也不少。无疑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进行工伤赔偿有哪些程序、做了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多久可以给钱又成为了人文最关心的问题。那我们就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报告下来多久可以给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一个是离职那天就...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


·一、辞退员工失业金不给补偿吗?
      一、辞退员工失业金不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的情况下,不存在失业金的补偿问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