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房屋买卖交易成功后,首先要办理的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只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登记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证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土地使用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二、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关于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的问题我们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土地使用证是保障住宅产权的重要凭证,可以有效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业主应及时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另外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也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办理时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去房屋所属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202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上海有哪些规定?
      202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上海有哪些规定? 上海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各地的经济开发区一般都是由当地省市划分出来的区域,在将来,很多政策方面都享受到政府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方便使得经济开发区迅速的融入使用。一定程度上来说,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问题和普通开发商在规划用地上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青苗类补偿标准类 别???作物类型市 ?区市周三县其他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元/亩)(元/亩)(元/亩)粮食作物1200经济作物16501300110011501000蔬菜瓜类240022002000...


·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是可以的,只要带上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但一般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以及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在派出所审查通过后即可以办理身份证的换证工作。《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农村,农民们最多的就是土地了。在中国这个土地公有化,不存在私有化的背景下,各个土地都有规划具体进行什么建设。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规定的,那么农业用地是怎么规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业土地使用权规定 ...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才好呢?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 1、 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


·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征地需要对被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在天津,征地也是有一定的补偿标准的,那么,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在我国,国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正规途径来获取土地使用权。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现象也十分常见。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呢?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


·单方面离婚要多久的时间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
      单方面离婚要多久的时间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如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审结。如查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则会判决离婚。一般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很难在第一次诉讼时判决离婚,可在判决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获得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自己不知道如何去做或没时间,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