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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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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关于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的,不是谁单独决定的。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对于征收地,居民应该作出合理的行动,找到合适的方法参与。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收土地面积及位置

1、征收使 张村土地位于汇通路东侧和使张村村庄南侧 ,土地面积183.1035亩,农用地6.4995亩(其中园地4.6215亩,农村道路1.878亩),建设用地176.604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商业和住宅用地。

2、征收韩村村土地位于迎宾西街北、龙蕴路东, 土地面积37.4775亩,农用地26.8545亩(其中水浇地24.495亩,农村道路0.8205亩,沟渠0.4425亩,田坎1.0965亩),建设用地10.62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公共设施用地。

3、征收侯方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两侧 ,土地面积72.804亩,农用地44.4495亩(其中水浇地25.6725亩,田坎2.5035亩,农村道路0.45亩,设施农用地15.8235亩),建设用地28.35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住宅用地。

4、征收龙田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东侧 ,土地面积63.6亩,农用地36.807亩(其中水浇地36.249亩,田坎0.558亩),建设用地9.1485亩,未利用地17.64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医卫用地。

5、征收杨盘村土地位于杨盘学校北 ,土地面积80.9715亩,农用地12.4185亩(其中林地5.5185亩,农村道路4.479亩,沟渠2.421亩),建设用地68.55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科教用地。

6、征收北六堡村土地位于108国道东 ,土地面积51.1905亩,农用地51.081亩(其中水浇地50.1945亩,林地0.315亩,农村道路0.318亩,沟渠0.2535亩),建设用地0.109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工业用地。

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共计489.147亩。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办法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使张村 土地补偿费为520.05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7.8720万元;

韩村村 土地补偿费为112.942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167.6426万元。

侯方村 土地补偿费为203.493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63.3700万元。

龙田村 土地补偿费为192.16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32.3116万元。

杨盘村 土地补偿费为224.3911万元,安置补助费为68.5210万元。

北六堡村 土地补偿费为161.139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22.3968万元。

涉及青苗的补偿,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涉及地面其他附着物的补偿,需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由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从征地补偿费和财政收入中征缴。

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的,由各村村委会统一进行安置。

征地补偿费由开发区统一拨付村委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使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费由农业、农经部门依法负责监督分配使用。

三、本公告发布之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对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中补偿、安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送达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中?公告中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这个赔偿的标准是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补偿的领取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且不能违反规定,否则是会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定,所以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违反规定。居民也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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