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进行认定,首先需要对于受害人进行伤残认定。那么,有人存在这样的疑惑,如果交通事故中伤残认定为十级,那么可以主张子女的抚养费吗?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子女的抚养费的问题给您介绍。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子女的抚养费可以主张吗伤残为十级 ,一般不能主张子女抚养费,但因交通事故伤残确实造成抚养困难的可以主张抚养费。其具体内容及计算方法如下: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中伤残认定为十级,一般是不能主张子女抚养费的。这是因为伤残十级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使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但是也有特殊规定,因交通事故伤残确实造成受害人抚养困难的,也可以进行对子女抚养费的主张。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变成了有车一族,道路也变得越来越拥挤。随之而来的便是车祸的频繁发生,如果双方协调得好,那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但若双方协调不好,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而解决这些纠纷的办法就是打官司。可是,车祸打官司怎么办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了解。 ...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
      醉驾一年2次怎么处罚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吗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的时候,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当然赔偿之前需要由相关部门开出鉴定结果,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


·请求交通赔偿需准备的材料
      请求交通赔偿需准备的材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个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此时作为受害的一方,就可以依法要求肇事者作出相应的赔偿。只不过在请求交通赔偿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请求交通赔偿需要哪些材料,又要准备怎样的证据。 一、请求交通...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对方全责,则残值费由对方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


·出环岛交通事故判定规定是什么?
      一、出环岛交通事故判定规定是什么? 出环岛交通事故判定规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


·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虽然法律严打“肇事逃逸”,但也不能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最可怜的是事故中的伤者,对方逃逸、人身损害无处申诉赔偿,身心备受煎熬。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逃逸者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


·交通事故赔偿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误工费吗? 有误工费,我国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


·电瓶车逆向行驶罚50吗?
      电瓶车逆向行驶罚50吗?不一定是罚款,根据情节而定,法律规定的处罚是警告或五元到五十元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必须要有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一般的处理是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残,凭上述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付。你需要弄清楚社保局为什么不受理工伤认定?原因是什么? 单位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