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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被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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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民去世之后,其所有的财产就变为遗产,通常就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是可以继承的,那现实中可以被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可以被继承的遗产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如死亡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均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提醒的是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根据有关规定,抚恤金的享受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亲属;

第二,这些亲属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因此,从上述规定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

二、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有时候虽然财产是由被继承人占有的,但实际却并不是由被继承人所有,因此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能算作可以被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而很多时候继承人们都会因为财产继承的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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