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人生在世,都逃不过生老病死,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当我们遇到了也没有办法,要请丧假,但有些公司在员工请丧假期间会出现克扣工资的情况,那么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我们带您了解了解。

一、丧假扣工资吗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二、丧假中直系亲属的规定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

3、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

三、丧假扣加班工资合法吗

加班费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丧假期间,不出勤,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问题,不享有加班费。但是如果是请假之前的加班费就不能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需要另外计算,不应抵消。

根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遇到要请丧假的时候依法享有三天的丧假,并且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要照常发放不得克扣。但是在有些民营企业也不一定是这样的,这个就要根据公司的规章条例来办理了。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解聘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解聘合同就是解聘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但是有很多劳动者问解聘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承担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聘是有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也有被动解聘的,赔偿标准如下...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应该怎么写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应该怎么写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 1、工...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不少的建筑在城市中也展露身影,为人们增添了便利,当我们看到一栋栋建筑不断的拔地而起的时候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一栋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您一起俩阅读一下吧。 一、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


·无偿帮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无偿帮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轻微骨裂算十级工伤吗
      是十级伤残。具体规定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为十级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济压力。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不是必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除了工资的多少
      除了工资的多少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外,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也是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福利。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是职工们关注的焦点,我们知道五险一金是包括了社保和公积金者两个部分,那么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我们分别给您介绍一下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比列。 一、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