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电力应用按照功率强弱分为强电与弱电,大多数建筑用电一般采用弱电,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等等。在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弱电,所以弱电工程质量保证尤其重要,而要怎么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呢?下面的例子可供参考。

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指导思想

1、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质量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项目经理负责。

2、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班组骨干和工人为组员成立QC小组,对技术重点和难题进行攻关。在本工程中我们将对屋面网架施工、大面积外墙幕墙的施工质量控制进行QC活动。

3、由公司授权质量负责人代表公司管理部门行使权利,对工程质量情况具有一票否决权,未经质量检测许可,并签发认可记录或文件的成品,原材料均不能转入施工或下道工序。

4、项目经理按照本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和要求,根据ISO9002国际标准的有关要素和公司项目法规定,与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订质量合同,实行奖罚制度,达到质量目标有奖,大不到则重罚。

二、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三、质量管理网络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

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四、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项目质检员工程技术质量检验物质供应工程测量装饰施工质量检验材料试验计量管理材料供应机具调配施工质量质量预控材料质量项目材料员。

弱电工程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安全,所以弱电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控,这样才能真正造福居民。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继续关注,以便咨询。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劳动者受伤后,一般无需自己证明是工伤,而是需要由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的时候您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
      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工伤鉴定,但是这种鉴定通常是不报销的,要自己付费,这时候这些费用就要有员工来支付,那么事实上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的钱归谁所有? 1、因工...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


·怎么对工程价款进行清偿
      怎么对工程价款进行清偿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工程价款是发包方在工程竣工应当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对于工程价款,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清偿,避免发生工程价款纠纷。具体来讲,怎么对工程价款进行清偿呢?如果发包方因资金紧张,而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怎样的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怎样的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


·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应该见到过桥梁或者是公路等这些修建起来以后,在某个位置具体的就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的介绍,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的责任终身制的一个措施之一,并且在刑法当中专门有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罪的这一罪名。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重大...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约定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额给劳动者。那么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南通地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保护法和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在全国各省的通行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最主要的还是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肯定是逃脱不过的。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把资料准备齐全,这样才能节省一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通地...


·一、在事业单位能随时辞职吗?
      一、在事业单位能随时辞职吗?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话肯定是不能随时随地就辞职的,无论是在编职工还是所谓的临时工都是不可以的。事业单位的这些在编职工如果要辞职的话,得先向人事部门递交了书面申请,然后人事部门会在三个月之内给当事人回复的,人事部门不同意也是不能辞职的。 事业单位在编职...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一个建筑项目的施工包括许多一节,在各个环节中,砖砌体是其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无论是哪个环节的施工,都应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才可以在后续完工之后顺利验收,砖砌体工程也是如此,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您可以作一个简单的了解。砖...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要知道,在我国鉴定的种类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有时候一字之差,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员工有时候会做工伤鉴定,有时会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