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出租售同权制度,郑州市作为首批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为了将试点工作做好,河南省及郑州市也在加紧制订政策,那么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郑州相关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一、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有哪些?
1、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要高起点规划,大平台运作,搭建统一的政府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租赁双方直接网签、房源与身份核验、信用体系构建、大数据应用、智能政务决策支持等手段,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等服务,彻底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均衡、资源不共享等问题,通过移动互联与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实时响应、动态优化、人性化服务的智慧租赁模式。2、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新组建或在现有国有投融资平台的基础上组建国有或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平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推进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3、保障租购同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5号)规定“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后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住房租赁试点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是落实购租并举的重要环节,应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4、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建设人才公寓是将人才强省、人才强市战略落到实处及实现城市转型的重要体现。推进住房租赁试点过程中,要将租赁型人才公寓作为主要供给形式统筹考虑。在供给方式上可以由国有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地块上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也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承租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住房供符合条件的人员租住,并视承租人情况对承租人或运营平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租购同权的提法,就是倡导房屋租赁权同等于房屋所有权。以前,房地产市场只注重买卖,不注重租赁;现在就是要‘两条腿’走路,使购租并举发展成为制度体系。由此可见,根据河南省及郑州市最新政策,郑州租售同权内容主要体现在具备条件的承租人的子女享受附近就学的公用服务权利。这对于那些在郑州租房生活的外地人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消息。这说明即便没有购买学区房,其子女在上学的时候也享受和购房者一样的待遇。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产权变更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


·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1、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2、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


·婚前买房的是否需要公证
      一般情况下要是男女一方在结婚之前就买房的话,那么对于这样的房产往往会认定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因此日后离婚就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不过,此时一方婚前买房的是否需要办理公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


·二手房产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产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要件:(1)预约的形式问题。如果将要签订的正式合同(...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房离婚怎么办 1、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


·一、沈阳二套房商贷利率是多少?
      一、沈阳二套房商贷利率是多少? 沈阳二套房商贷利率为4.9%。在响应国家去库存的基调下,沈阳政府实施了多条新政,其中以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为显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


·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
      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 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有哪些?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过段时间再起诉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一同处理的,不会等到再次起诉才处理的。只有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再次诉讼处理,法院才会不处理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依据当事人的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