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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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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会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双方的权利义务除依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要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来确定。如《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它受到劳动法的约束。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劳动关系的建立添加了强制性的要求,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分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个人与个人之间是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另外,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



一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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