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罪犯在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实很大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当然是很有利的事情。而在缓刑期间,罪犯也是需要实际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有关规定,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那究竟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二、有期徒刑缓刑犯如何处理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其实不管是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只要最终适用了缓刑的,那此时需要罪犯遵守的规定都是一样的。而在缓刑期间也需要对罪犯进行相应的考察,如果表现良好、能够有悔罪的话,那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会不执行原判刑罚,那之后也就不会构成累犯。



·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盗窃哪些东西可构成盗窃罪
      生活中有些人行为习惯不好,因此就出现了一下小偷小摸的行为,但此时偷窃的财物价值也不大,因此也就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偷小摸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释出台,与1998...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罪犯减刑的意义有哪些?
      减刑是相对于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而言的。减刑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减刑指的是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等罪犯,在表现良好等可以减刑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减轻原判的行为。而广义的减刑则范围更广。那么,罪犯减刑的意义有哪些? 在实践中,作为一个自由被剥夺的服刑人员,其能够获得立功的机会本...


·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 一般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由于案件的需要,此时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但最终经过调查发现其是无罪的,这样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可以申请进行赔偿。那一般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拘无罪释放怎么...


·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
      一、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因亲告罪被公安局检查处于孕期的,是不可以批捕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未经批准是不可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是要有一定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拘留几天?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拘留几天?拘留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但如果证据成立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一、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应当对共同犯罪的负责人员处罚,其它人员可以按照从犯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