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缴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一、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客户如果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公司的信用评级,而有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所以为了使公司更加顺利的运行,关于注册资本认缴问题详情,各位创业者还是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市场迅猛发展,井喷而出的各类公司数目繁多,甚至吸引了许多外资企业投资办厂。其中有一个新生的名词叫做股权投资公司,用于专注于股权投资发展。那么,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讲解一下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 1.什么是企业价值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企业具有价值。 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设...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提供的法律服务更为客观、专业、方便公司法务人员属于公司内部编制,因此职责上多有隐形的限制。在做决择判断时,也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或个人利益等多有掣肘。外聘的法律顾问则不会介入内部利益格局,可以提供独立冷静的处理意见,相对来说更加客观。专业的法律顾问还经常参与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不可以的,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


·公司名称注册预审的流程
      公司名称注册预审的流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是企业名称登记的特殊程序。它开始于198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申请登记名称。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企...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应为多少钱?1、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应当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2、区(县)政府主导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3、由一个...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一、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应当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来确定,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由客户发出自己要些什么东西,要求的价格等条件是什么,然后由商家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要约·假如商家接受客户的要约,那么交易成...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
      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的作用除了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一般来说,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许企业或个体户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受到国家监督和保护的。那么,办理营业执照多少钱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


·公司法法人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法人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当一个公司不能自主的自然进行下去的时候,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涉及到公司转让,这就意味着公司的法人转让,那么公司法法人转让的含义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最新的法律规定来看,就是将公司的所有权已经过公司的决定权完全的转让给另一个人。详细的我们一起看下文。 为...


·公司挪用资金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公司挪用资金罪是公诉案件吗? 是公诉案件,只有在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追究责任不追究时,才可自行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应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等的书面决定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