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农村人都喜欢往城里走,或者是自己宅基地房屋比较多,因此都选择把宅基地房屋进行买卖,进行任何形式的买卖最好就是签订一份协议合同,这样就可以相互约束双方,发生纠纷时也可以依据协议进行维权,因此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的在买卖是一定要签订,签订时可以找一份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的范本格式填写。

一、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同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宅基房屋买卖相关的事宜,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上盖有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双方约定对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转让价格: 元人民币。

(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方第一次性付 元人民币给卖方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卖方在收到买方的款项后,应在一个星期内将房屋交给买方。

四、卖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在买卖之前纯属甲方个人所有,并且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进行抵押给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等各种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买卖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买卖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按甲方违约处理。同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五,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过户手续,有关过户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都是乙方的,与甲方无关;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转让款 元人民币,并赔偿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有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等部分);

2、如乙方反悔,则以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为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特别邀请了第三方来共同见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方证人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第三方个人资料: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宅基地房屋买卖的风险

1、“小产权房”违法,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小产权房”交易中所谓的“集资房协议”、“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2、由于不合法,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这类房屋在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损失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3、宅基房买卖一旦遇到纠纷,购房者将无法维权。

有些村民低价买了房子后,又转手把房子卖给别人。或者根本就是以自己的名义替别人买房,两人之间虽然有协议,但因为大前提不合法,一旦有一方反悔,将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下载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填写时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宅基地房屋的基本信息等等,最重要的要写清楚违约责任,以免发生违约情况。不过,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所以使用人不得对宅基地进行买卖,因此即使签订了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购买宅基地房屋还是很多风险需要承担。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疫苗费用还有就是农作物的年产值所造成的损失的土地补偿的费用,当然了,如果说还存在着需要人员安置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还有人员安置的费用,按照人口来进行一个判断,这按照土地的产值计算。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农民土地在确权前被政府租用了,现在还能确权吗?
      农民土地在确权前被政府租用了,现在还能确权吗? 如果是租用的话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   租用是土地流转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政府方获得的是经营权,当然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也可以说是使用权,由于这个过程中并未涉及到土地承包权的改变,因此该地块的承包权依然归原农户所有,而土地确权...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过去我国在不动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导致人们的产权意识其实也不像现在这么的强烈。到现如今拆迁的时候有很多的老房子其实就是只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有些家庭就特别的担心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是会受到影响的,对这个问题您可以跟...


·贵州省水库征地补偿是什么
      贵州省水库征地补偿是什么 并不是城市中才会出现土地征收的情况,有些时候国家为了能够带动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保障当地人民的生活,会征地建设一些利民工程,虽说征地后所用地的原有居民就需要搬迁到其他地区生活,但这些居民是可以得到土地以及经济补偿的。那贵州省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是我国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一般情形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地位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司法实...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的职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会对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征收的事务一般都是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办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解决政府行政资源,更快的实现征收土地的目标。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征收的任务,会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一、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哪里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分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 1、应去哪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按属地管理,我市五个区(市中区、山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坐落在哪个辖区就向相应辖区的国土资源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