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人逃跑并不是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的情节,有的是为了一己私利,有的是因为犯罪分子是自己的亲人,所以才会被金钱欲望或者感情所蒙蔽,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犯罪分子是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那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
(一)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二)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即所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重,如走私犯罪,对之则应以共犯论处,反之就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治罪。(三)刑法条文《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四)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二)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三)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四)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这一问题涉及到的名词相关说明?
(一)本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二)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三)关于“犯罪分子”的概念,在这里应以“罪犯”理解。如仅是嫌疑人,事后经审判无罪的人,能否成为本罪“通风报信”的对象,尚有待探讨。综上所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再依法处置。犯罪分子会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不管处于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是应该劝其主动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对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重吗这一问题,罪无大小,国有国法,坏人终会得到制裁。



·遗弃罪怎样报案?当事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遗弃罪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说,都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许多人因为不想抚养孩子就将其遗弃,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一些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甚至会因被遗弃而死亡。那么,遗弃罪怎么报案,当事人会受到什么处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知道吧。 一、遗弃罪怎样报案? 遗弃罪原则上是...


·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在很多城市都建设一些高压输电站,这些地方是严禁靠近的,可是总有些人疏忽大意,无意间对电力设备造成了损坏。如果情节严重,导致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的话,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中是有相关罪名的。那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过失损坏电...


·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其实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社会风气是非常的扭曲的,包括有一部分公民现在已经习惯了用行贿的这种方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的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诸多法律当中都明确的规定,行贿受贿这是严重违法的,但是依然有人对我国的法规视若无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主体司法解释是怎...


·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审判中,判决以后还有救济的途径,那就是申诉,《刑事诉讼》中对于申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刑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一般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那此时就会有一定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话,那考验期满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那通常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
      犯罪中止跟未遂怎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追诉,整个传销资金数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


·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赔偿程序概述是怎么样的? 1、提起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