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农村,如果想要建造房屋,住宅,首先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土地上进行宅基地的建设。国家也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建设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有了解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相关问题,才能够在时间生活中得到合理的运用。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
在上文中,我们对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程序,审批的面积,不批准的情况,收费的标准以及违法占地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农村自建房,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证,其次还需要办理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过期的,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了。当然买房要考虑的因素是很多的,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处好房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么如果买房了之后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来一起学习一下。 一、房子质...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及被告经常居住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常住上海的外地居民,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部分民事案件,还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常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相信大多数人对于这二者的关系存在着疑惑,总搞不清楚他们的区别。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底有什么区别?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赶快来...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龙泉街道办事处县城:东至方屯村前;南至新易峨公路;西至西环路;北邻栗园村、三元宫村至意达陶瓷厂前的区域,水田110000元/亩,水浇地80000元/亩,旱地(园地)60000...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力越来越强盛,国家富裕了,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犹记得小时候的泥土路,下雨后满鞋都是泥。近几年,国家投入到基础设施中的资金越来越多,道路越修越宽,出行方式多样化起来。不仅可以选择汽车,还可以选择高铁、地铁等。修建这些工程,会进行征地,就会涉及到补...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购房时我们在需要得到房屋房产证的同时还需要得到土地使用证,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还需要更多的证件,这些也是我们需要去审查的,当然也有很多时候这些证件是需要我们自身去办理的,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话就会非常的麻烦,所以我们一定...


·土地他项权利证信息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公民所有。但是除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还会有一些其他的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力,就比如说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等。这些权力统称为土地他项权,而与此相关的会有一个土地他项权利证。那么,土地他项权利证信息有哪些? 一、特征 土地他项权利...


·辽宁省苹果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辽宁省苹果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近几年国家的经济建设面临新的机遇,所以土地的使用难免会陷入紧张,征地就成了必须,征地补偿标准会因为征地类型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果树征地的标准较为复杂,因为国家对于果树的不同成长时期有了不同的规划,其经济价值就会有不同赔付。 辽宁省果树...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遗嘱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建设的开放,农村很多年轻人因为工作和生活大部分在城市的原因,导致把原来在农村的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当户口发生变化后,可能就会涉及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了。因为大部分人即使户口迁移了,但是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当这部分人的父母去世后,他们的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下面我们来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