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当事人对这些纠纷的不当处理,往往会给自身造成更多的利益损害。因此,就需要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慎重对待。而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也要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避免发生纠纷。那通常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出的详细解答。
一、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注意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
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往往要求购买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还问题就有可能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
(二)注意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注意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
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居间报酬和必要的居间费用。一套房屋买卖成功需要经历寻找合适房源、明确初步成交意向、订立买卖合同等诸多环节。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买卖双方议价不成引起的中介费如何承担的纠纷。
二、怎样避免出现二手房纠纷?
由于二手房买卖在交易前后相比新房买卖有着许多更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在着手操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功课和准备,避免今后出现各式各样的纠纷。
(一)产权手续须核实
首先,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这需要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而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家来说有着得不到房屋的巨大风险,是千万要避免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另一大问题。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购房者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最后还要核实房屋状况,从房屋的建筑状况、小区状况、权利情况等方面入手,核实越清晰越有利于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另外,所购买的二手房是不是福利房屋、单位房屋也需要认清,对这类在交易、转让等方面有相关限制和规定的房屋,要注意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相冲突,造成侵权、合同无效等不必要的麻烦。
(二)交易程序要明确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交付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在这几个步骤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要保留好交易的证据,同时过户时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进行过户,以避免日后的纠纷。在交房时还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相类似的,房屋的一些隐性的缺陷,如过去曾发生过案件、私自改造留下的隐患、与他人在产权上的纠纷等等,也需要购房者通过邻居、业委会有所了解。
(三)合同内容最关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其中,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非常要紧的,特别是意向金的交付、上家户口的迁出、过户期限的明确等等,一旦没有清晰明确的合同约定,就可能导致二手房买家遭遇没法及时拿到房屋、没法迁入户口、没法得到合理的违约补偿等麻烦。另外,在签订合同也要注意合法合规的问题,对于双方或中介共同为了少缴税费签订的“阴阳合同”等违规做法,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伤及自身的利益。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购房者在晴天白天看房,重点注意房屋的采光、通风和室内外墙体结构是否良好。晚上再去看一遍,充分了解小区是否安静,是否存在周边噪音的干扰,小区物业管理是否安全,有无巡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等。最好在下过雨后再看一次房,注意房屋墙壁、墙角、 天花板是否有裂痕,是否漏水、渗水就能一览无余。确保万无一失后在交付定金,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要是购房者能够小心注意上述问题的话,其实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这也是对自身利益保护的措施之一。如果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看看下文我们做的介绍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房屋又转卖给张某某。 2004年,刘某以张某、张某某均系城镇居民...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 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 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 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 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 6、验房收房; 7、办理入户及...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


·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家庭里面,房产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房产的争夺。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之前购买的房产可能现在的价值又不一样了,因此离婚分割房产之前需要先进行估价,那通常离婚房产如何估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1、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


·城镇居民能否买农村房屋
      在我国,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是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才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但在现代社会中,不少城镇居民却选择去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否买农村房屋?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镇居民能否买农村房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


·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
      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候,都会需要当事人先交付一定的押金。交押金肯定必须有押金条作为支付凭证,这样才方便以后双方处理相关事项。我们以房屋租赁押金条为例,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问题。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