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想要购买一套满意的房屋,至少要日后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想要购买一套满意的房屋,至少要日后少产生问题,尤其是质量方面的问题。那要是在入住之后发现房屋有裂缝的话,那此时可以找开发商进行解决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现房屋有裂缝该找开发商解决吗?
现在不少房屋都会有大大小小的裂缝或者漏水的问题,但是,多数消费者要么将就入住,要么投诉无门。这种问题很常见,如果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裂缝部位进行维修。若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所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链接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和立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层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施安装为两年;(5)装修工程为两年。
二、房屋渗漏由谁承担责任
购买的房屋或租住的房屋出现渗漏现象时有发生,那么房屋出现渗漏主要有哪及几种原因?又该由谁来负责呢?房屋渗漏的产生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新建商品房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第二类是入住后重新装修过后导致渗漏。由于重新装修,就有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漏层,导致或加剧漏水。第三类是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的使用年限已过,造成漏水。责任分担: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开发商、出租人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或出租人承担。在防漏责任处理上,若是第一类,且业主入住不到三年,房屋还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若是第二类,则应按施工合同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应有三年的保修期。
发现房屋有裂缝,这可以说是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了,此时自然是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处理的。但很多时候开发商会说这是装修公司造成的,并且之前验收房屋的时候购房者对房屋质量是没有任何异议的。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房产首付比例:首付30%。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4、其他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


·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割财产,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好。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重要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这时,对房产价值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价值评估方法是什...


·按揭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有贷款的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是不能过户。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和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实是同一个案件要作出好几种判决的这样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除了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外,还要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有孩子的话还包括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都依法作出判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合同,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认购书签订后不退定金 典型条款:“认购人签订本...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如果房屋买卖出现纠纷,应该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那么,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到底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的程序复杂一些。那究竟买房子按揭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


·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有哪些限制?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限购,出现限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为了减少交通拥堵抑制私家车的出行等,会出现车辆限购。现在也在新闻中看到许多城市都出台房屋限购的措施,那么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限制的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限购房 限购房是指限购房政策,即“楼市限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